索引号: | 11341722MB1682621B/202503-00030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5〕5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3-18 | 发布日期: | 2025-03-18 |
郎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郎征预告〔202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飞鲤镇横闸村、三溪村,建平镇南西村、南东村、张钱村、大杨村、同庆村,涛城镇管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飞鲤镇横闸村集体、北梗组、陈东组、新陈东组、陈西一组、陈西二组、陈西三组、陈三东组、陈三西组、大兴八一组、大兴八二组、大兴九一组、大兴九二组、大兴九三组、南埂二组、南埂一组、上港组、宗家墩一组、宗家墩二组,三溪村大河二组、大河三组、大河一组、大河埂组、赵家湾组、陡门头组、渡西二组、渡西一组、夫前组、夫中组、夫后组、后沙组、普东组、普西组、中沙西组、中沙东组;建平镇大杨村大杨村东组、大杨村村西组、吊书埠组、何家湾组、塘家湾南组、塘家湾北组、王家铺南组、王家铺北组、严东组、严西组,南东村渡一组、渡二组、渡三组、渡四组、下杨湾组、张家埂组、中杨湾组,南西村集体、大河埂组、东一组、东二组、南一组、南二组、蔬菜组、宋合组、窑上组、中一组、中二组、中三组、朱家湾组,同庆村东头元组、付村组、罗西组、罗东组、四古墩组、塘东组、塘西组、下滩组、姚家组、中村组、中滩组,张钱村陈东组、陈西组、钱东组、钱中组、钱西组、伍东组、伍西组、新村组、兴隆组、杨前组、杨东组、杨西组;涛城镇管村村龙东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拟用于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郎溪县段)项目建设,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宣城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农经〔2021〕121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郎溪县人民政府将组织飞鲤镇、建平镇、涛城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飞鲤镇横闸村、三溪村,建平镇南西村、南东村、张钱村、大杨村、同庆村,涛城镇管村村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lx.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飞鲤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苏云浩,联系方式:0563-7820000
建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光咏,联系方式:0563-7013907
涛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小雷,联系方式:0563-7506004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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