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390W/202502-00052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发展改革委关于郎溪县龙须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5〕7号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宣城市郎溪县龙须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郎环〔202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宣城市郎溪县龙须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408-341821-04-01-179631)
二、建设单位: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宣城市郎溪县凌笪镇、郎川街道
四、项目建设内容:农村污水收集收集处理工程、武山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入库沟渠生态拦截净化工程、入库口生态前置库工程、环库区生态塘及生态缓冲带建设、穿越桥梁污染应急防护项目、蓝藻水华应急防控与打捞等。
五、原则同意建筑、结构、给排水等设计内容。
六、工程实施中要做到环保、消防、安全“三同时”。
七、原则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经核定,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7742.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八、本批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设计,合理布置施工和选择设备,尽可能节约工程投资。按《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要求,严格工程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等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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