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502-00020 |
组配分类: | 日常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4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宣城市2024年度学科类、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方案》(宣教秘监管〔2025〕2号)要求,现将我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年检,引导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落实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要求,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二、年检范围及内容
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工作,年检内容包括:
1.学科类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情况;
2.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3.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警处理、消防卫生安全、学员人身安全、学员保险、监控系统等);
4.培训合规性保障举措(包括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培训内容与时间公示、教师信息公示;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是否按备案教材教学,教学内容是否超前超标,是否违规组织相关学科竞赛活动等);
5.资金监管与风险防控举措(包括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资金监管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学费纠纷处理、财务收支情况及资金流动情况,财务风险控制等)。
三、年检结果的运用
根据赋分情况,拟定年检等次。总分值 100 分,59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60—74 分为“基本合格”,75 分及以上为“合格”。
年检合格的机构按照规定由县教体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章。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者,由县教体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5年2月25日前,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照年检指标体系,逐项自查,整理年检材料。
(二)检查阶段。2025年3月5日前,县教体局组织工作组上门开展全面检查。现场检查期间,未提供年检材料的,年度检查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未按指标体系整理年检材料的,年度检查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
(三)迎检阶段。2025年3月上旬,接受市教体局开展的抽检。
(四)总评阶段。2025年3月20日前,县教体局根据检查的情况,形成年检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年检结果及工作总结报市教体局。
附件:郎溪县2024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指标体系
2025年2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