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411-00078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典型案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1-14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染发类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强化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进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广大染发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染发类化妆品专项检查案例:
一、某某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4年9月20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余启兵经营的理发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1 盒百花香疗黑发霜已超过使用期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2024年11月4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不予处罚。
二、郎溪县某某理发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2024年9月19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郎溪县某某理发店开展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的货架上发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采洁染发膏3支。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24年10月18日,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采洁染发膏3 支;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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