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999T/202412-00050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12月31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31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郎农(动监)罚〔2024〕11号 |
李某未经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案 |
李某 |
— |
李某 |
2024年8月9日当事人车辆运输生猪96头,自“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皇殿村北”至“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县新城定点屠宰场”。卡车从“郎溪东收费站卡口”下高速,未经指定通道查验,运抵郎溪县新城定点屠宰场。“郎溪东收费站卡口”不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道路运输动物入皖指定通道检查站的通告》(皖政秘〔2022〕40号)25个道路运输动物入皖指定通道。 |
行政处罚: 一、罚款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三条、第一百零二条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或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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