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682621B/202411-00113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五)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2024年立案查处案件情况明细表(五) | |||||||||||
序号 | 违法主体 | 立案时间 | 立案文号 | 立案原因 | 处罚决定 送达时间 |
处罚结果 | 结案情况 | ||||
1 | 安徽日进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2024.9.25 | 郎自然资规执立【2024】11号 | 违法占地 | 2024.10.31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安徽省农垦集团十字铺茶场720.62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20.62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及相关硬化设施; 2、对非法占用720.62平方米的土地,其中一般农用地(其他林地)275.15平方米,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27515元;耕地(水田)445.47平方米,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44547元;共计罚款人民币72062元。 |
已结案2024.11.6 | ||||
2 | 安徽鑫宏新材料 有限公司 |
2024.7.31 | 郎自然资规执立【2024】8号 | 违法占地 | 2024.10.31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梅渚镇大梁村1250.19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250.19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及相关硬化设施; 2、对非法占用1250.19平方米的土地,其中建设用地1147.27平方米,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14727元;一般农用地(不含耕地)102.92平方米,按照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20584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35311元。 |
已结案2024.11.8 | ||||
3 | 郎溪县腾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2024.7.31 | 郎自然资规执立【2024】9号 | 违法占地 | 2024.10.31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梅渚镇桃园村552.08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52.08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及相关硬化设施; 2、对非法占用552.08平方米的土地,其中建设用地97.69平方米,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9769元;耕地(水田)370.28平方米,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11084元;其他农用地(其他林地)84.11平方米,按照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25233元,共计罚款人民币146086元。 |
未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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