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30P/202306-00121 |
组配分类: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郎溪县住建局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抽签配租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9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
为缓解我县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居民住房困难,切实保障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研究,拟定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在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房管中心大会议室(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举行2023年第一批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抽签配租。
一、申请家庭及房源情况
(一)经审核公示,本次参加公开抽签配租家庭共计23户,属最低收入(低保)家庭、外来务工优先家庭、中等偏下优先家庭,具体名单附后。
(二)此次摇号配租房源合计30套,其中:一室一厅户型16套,二室一厅户型14套,具体房源明细附后。
二、抽签、选房原则和方法
本次公租房配租以抽签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一)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轮候、优先保障困难家庭,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的原则。
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郎政秘〔2020〕91号)第七条分配程序规定;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轮候对象应保尽保,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对轮候对象中的重点优抚对象、65周岁以上孤老、重大疾病、环卫、公交行业困难群体、四级及以上残疾、棚户区改造户、失独家庭、地市级以上(含)劳动模范、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予以优先、精准保障,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申请家庭困难程度由高到低次序进行配租。
(二)抽签方法
本次参加选房顺序号抽签的申请家庭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分为:最低收入(低保)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优先家庭、稳定外来务工优先家庭,按优先情况分为低保优先组和普通组,中等偏下收入(稳定外来务工)家庭优先组。
(三)选房原则
按照抽签结果由小到大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时出现轮到可选家庭放弃选房或在3分钟内未选定房的,下一顺序号接替,未选定者按序列最后选房,以此类推。选定房号后申请人在选房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喊号3次未按时到场或不做应答的选房者顺序视为自动放弃,选房顺序依次轮后。
原则上1人户申请家庭在选房时只能选择一室一厅房源(特殊情况除外),2人及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选择两室一厅也可选择一室一厅,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只能选择6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本次放弃或未能参加选房家庭,按租赁补贴发放规定继续发放。
三、报名时间、地点
愿意参加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申请家庭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到县房管中心(政务中心2号楼二楼208室)登记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四、分配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县房管中心大会议室(政务中心2号楼二楼大会议室)举行2023年度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抽签分配活动。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内所有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20分钟,统一到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大会议室签字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一律取消本次选房资格。
(二)如配租当天,申请人身体不适,可委托共同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代替参加。
六、其他事项
(一)对本轮抽签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抽签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房管中心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配租通知书后10日内到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等,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作废,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实物分配。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者,取消保障资格,收回已分配的住房,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本次分配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1977)。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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