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407-00090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郎溪县第三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5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根据《郎溪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郎教体〔2024〕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1.免试、就近、划片、足龄。
2.平行划分班级、均衡配置师资编班教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一年级新生:年满6周岁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范围
宁芜路以西—伍员路以北原建平镇区域;原城南学校服务区;原城西小学服务区。
四、招生条件
1.户籍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对象。
2.如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学。
⑴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实际居住户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电子证照)或购房合同与正式税票原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购房合同的,合同签订的住房交付时间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
⑵本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工作调动户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单位工作调动证明。
⑶安置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签字盖章的证明。
⑷烈士、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全国劳动模范、人才引进及少数民族子女。需提供相关原始证件且实际居住在我校辖区内。
⑸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需提供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证明、实际投资资金凭证、企业代码证、户口簿且实际居住在我校辖区内。申请入学对象监护人必须为实际投资者。
⑹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与子女身份证明,且实际居住在我校辖区内。根据省政府第244号令等文件精神,核发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指本县之外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
⑺自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出台后,本县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县的家庭(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的三孩就读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可根据家庭意愿就读。
在城区实际居住(产权类),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正式税票的户主子女将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登记、审核、入学。
五、招生登记地点
郎溪县第三小学一(10)班
六、计划招生:班级:13个班,学位:585个,计划招生人数:560人。
郎溪县第三小学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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