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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410-00160
组配分类: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郎溪县2024年第三十三批次村庄建设 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宣政地〔2024〕57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17 发布日期: 2024-10-17

关于郎溪县2024年第三十三批次村庄建设 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宣政地〔2024〕57号

发布时间:2024-10-17 14:53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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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政地〔2024〕57号

关于郎溪县2024年第三十三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郎溪县人民政府:

郎溪县2024年第三十三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郎溪县姚村镇夏桥村,涛城镇梅村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2.0226公顷(耕地 0.07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0747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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