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郎溪县政府网站!

  • OA办公
  • 繁體版
  • 智能问答
  • 无障碍
  • 长辈版
索引号:
11341722095382012R/202411-00023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4年11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二)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2024年11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二)

发布时间:2024-11-15 08:57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郎市监处罚〔2024〕215号

郎溪县十字镇高祥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郎溪县十字镇高祥商行

 92341821MA2N3GHU57

高祥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美汁源”牌果粒奶优蜜桃味水果牛奶饮料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瓶“美汁源”牌果粒奶优蜜桃味水果牛奶饮料);

三、罚款20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2

2

郎市监处罚〔2024〕216号

郎溪县十字镇苏缘麻辣烫店涉嫌经营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郎溪县十字镇苏缘麻辣烫店

92341821MA2QRHWA3L

穆杨梅

经营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瓶已开封的“海天”宴会香醋);

三、罚款2000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