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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9159667/202408-0002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郎溪惠发电镀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5 发布日期: 2024-08-05

郎溪惠发电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05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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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郎﹞应急罚﹝2024﹞执-15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使用危险化学品(硼酸、固体氢氧化钠)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并参考《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
行政相对人名称郎溪惠发电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1077229524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惠**
处罚结果决定给予人民币31000元(叁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5
处罚机关郎溪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21
备注
公示期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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