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409-00088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20 | 发布日期: | 2024-09-20 |
林鸥代表:
您在郎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老城区建设,发挥老城区经济价值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栖凤园地块位于老城区核心位置,交通便利,与开创控股集团资产2022-48号地块相邻。关于栖凤园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事宜,经与县自规局对接,不建议调整成商住用地进行开发,主要因为:①栖凤园地块的公园绿地性质在县城总体规划中属于强制性指标,人均绿地面积也是参评国家级文明城市硬性指标,同时栖凤园地块已经纳入《城市更新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②公园绿地的服务半径一般设定为500米,静湖公园服务范围不能覆盖老城区,目前栖凤园仍然承担着周边居民的散步、休闲、游憩、交往以及应急避难等多种功能,特别是老年人更习惯于在家门口活动。
最后,感谢您对开创控股集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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