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409-00081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熊瑛委员、任醒委员、何龙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夯实基础,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一是聚焦农村集体聚餐,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针对农村集体聚餐中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风险,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出台了《郎溪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实施备案管理和现场指导,各镇、街道食安办牵头对集体聚餐备案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加强对集体聚餐进行指导和培训;各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体聚餐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二是聚集日常生活食品消费,加强食品安全联合整治。以“食安守护”专项行动为统领,全面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监督检查。县食安办组织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等行动,针对性开展摸排,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抽检和联合执法,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协助行政部门开展查处。三是聚焦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增强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进市场、进商超、进养老机构系列活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紧盯责任落实,推动基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建立食品安全相关保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工作职责,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探索建立“2+N+2”食品经营主体互查互助工作模式,降低监管成本,加强监管效能。二是聚焦重点难点,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开发“食安乡村”智慧监管小程序,强化农村聚餐日常监管。指导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升承办厨师团队的餐饮服务水平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逐步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难题。三是强化主题宣传,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素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工作,拓宽信息渠道,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关注度和认知水平。
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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