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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682621B/202409-0002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3 发布日期: 2024-09-13

郎溪县人民政府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5:32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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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人民政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相关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研究,县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郎溪县城区、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镇镇区。

三、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9时18分至21分):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9时24分至27分):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9时30分至33分):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人员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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