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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99T/202409-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9月2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05 发布日期: 2024-09-05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9月2日)

发布时间:2024-09-05 08:35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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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郎农(农药)罚〔20245

郎溪县京某超市经营经营假农药

郎溪县京某超市

92341821MADBPC1X67

陈某荣

202472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按《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的线索检查当事人经营的卫生用农药。当事人经营的蚊香“本资堂十八代香王”包装标注的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生产厂家与农药登记证号对应的标签信息不符,为假农药。当事人购进该农药30盒,销售单价3.8/盒,售出3盒,销售所得11.4元。

行政处罚: 

一、没收卫生用农药“本资堂十八代香王”27盒;

二、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壹元肆角(¥11.4元);

三、罚款伍仟元整(¥5000.00元)。 

处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或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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