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406-00110 |
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2024年中小学校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追加经费分配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5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38号),郎溪县下达,中央51.7万元,省级1.2万元,合计52.9万元。具体如下:生均公用经费7.5万元(中央6.3万元省级1.2万元),规范民办教育奖补中央22.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22.9万元。
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二、分配情况
县级财政、教体局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县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的原则对公用经费拨款可以兼顾统筹,经研究决定:
生均公用经费(含综合奖补)分配:县三小15万元、梅渚中学5万元、毕桥小学5万元、凌笪小学5万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提标:春季学期补发提标经费16.52万元,其中:非寄宿生923人(小学571初中352)10.75万元;寄宿生860人(小学414初中446)5.77万元。
三、拨款方式
生均公用经费分配到校,直接由学校做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提标经费由教体局做项目。
四、拨款审批
计财科牵头拟定分配方案,提交局党工委会议研定分管县长审批,县财政局核拨。
附件:郎溪县中小学2024年生均公用经费追加经费拨款表
2024年6月3日
郎溪县中小学2024年生均公用经费追加经费拨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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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郎溪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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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及代码 |
学生数 |
本次拨款 |
备注 |
郎溪县第三小学(520) |
2886 |
15 |
消防改造、监控升级费用投入大。 |
郎溪县凌笪中心小学(218) |
227 |
5 |
钱桥村小、中心学校两处办公费用大。 |
郎溪县毕桥中心小学(210) |
154 |
5 |
农村薄弱学校经费不足 |
郎溪县梅渚中学(213) |
147 |
5 |
寄宿制学校开销大 |
合计 |
3414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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