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408-00029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郎交办函〔2024〕25号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38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柏维力大道与235国道增加交通信号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水鸣修路、大量去往郎溪车辆在235国道右转进入柏维力大道,且该路口工业园区上下班通勤员工的非机动车较多,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在该路口增加交通信号灯。
县交运局已组织人员赴现场查看,主要原因为水鸣大桥及水鸣桥拆除重建造成柏维力大道交通量剧增。现水鸣大桥及水鸣桥已建成通车,将缓解柏维力大道通行压力。根据规定红绿灯建设条件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定,县交运局已组织技术及施工人员赴现场查看,下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增设完善道路警示安全标识,降低安全事故风险。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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