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408-0002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郎交办函〔2024〕16号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40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S202凌笪段沿线主要平交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随着我县“学比兴”行动和“一地六县”桥头堡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S202省道的车流量日夜增大,过境车辆通行车速控制随意性较大,安全隐患极大。建议相关部门实地勘察评估后,在S202凌笪段沿线主要平交道口安装交通信号灯。
根据规定红绿灯建设条件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定,县交运局已组织技术及施工人员赴现场查看,下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因往侯村方向岔路口未改造,现在还是1车道,增设红绿灯需拓宽路面,确保四个岔路口均满足3个车道,目前我单位已安排养护企业在该四个岔路口增设了黄闪灯、道口桩、提示牌、指示牌等安全设施。另外我局已与凌笪政府对接,待属地政府解决土地、资金等要素,且公安交警部门确定需实施红绿灯后,我局将积极配合申报孔塘至独山段县乡道升级改造,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建设指标,将该红绿灯纳入该项目建设,待计划下达后由属地政府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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