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408-00017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郎交办函〔2024〕13号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潘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将毕桥镇长何新村滨湖路打造为 ‘美丽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线路为县道X125,连接毕桥镇街道至团结圩,与南漪湖衔接,现状道路为5.5-6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四级公路,全长6.3公里,沿线经过村庄、茶地、农田等。建议将该段道路拓宽升级改造沥青路面,结合特色生态旅游等实施绿化、节点、步道等。
目前已核查现场情况,该段道路县乡道升级改造申报项目受土地、林地征迁等要素制约,待属地政府解决土地、资金等要素后,我局将积极配合,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建设指标,待计划下达后由乡镇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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