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408-00011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
郎交办函〔2024〕7号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祥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黄墅阮桥治超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涛城镇非现卡点选址工作是根据非现场治超卡点设置要求及标准并多次组织涛城政府、交管大队以及相关设计单位会商研究后确定的。卡点正式使用后科技治超作用发挥较明显,截止目前我县通过非现场卡点查处259台超限超载违法货车,其中涛城卡点占比58%。对您所提出的迁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了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并向省市主管部门了解迁址条件,由于迁址程序复杂等诸多因素影响,目前时机尚不成熟。我局将持续关注,并采取定时与错时、科技与现场等执法方式,在相关路段重点开展打击绕行躲避检测的违法车辆,最大限度发挥科技治超作用,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安全。
感谢你们对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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