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786515750P/202407-00017 |
组配分类: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城管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城管局2024年行政处罚(19)号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郎溪县许诺服装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21MADPM2U69K | 许** | 郎城管(综执)罚决字〔2024〕第19号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经查明,当事人郎溪县许诺服装店于2024年6月21日14时54分左右,在郎溪县郎步街道新建街33号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调查取证后认定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①询问调查笔录;②现场勘验检查笔录;③现场数码照片;④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 |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 罚款 | 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郎溪县许诺服装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捌佰元整(¥800)的罚款。 | 0.080000 | 2024/7/17 | 2024/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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