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404-00211 |
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 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5 | 发布日期: | 2024-04-05 |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9号)和省级 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
一、请根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等,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此次提前下达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各地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地区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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