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406-00083 |
组配分类: | 领导活动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郎溪县探索互查互助互评共治新模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20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
为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进食品经营管理规范,有效破解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难题,6月18日,郎溪县食安办组织涛城镇食安办、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到新发镇召开食品经营主体互查互助互评“2+N+2”共治工作联席会,到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互查互助互评活动。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郎溪县食品经营主体互查互助互评“2+N+2”共治模式试点工作方案》,新发镇食安办、涛城镇食安办围绕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互查互助互评共治模式试点等工作作了交流发言。该县食安办负责人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试点建立食品经营主体“2+N+2”共治模式旨在搭建互查互助共同提升平台,逐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并强调三点意见:一要全面认识互查互助工作的重要性,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互查互助互评共治模式是当下优化营商环境,遏制职业打假人,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有效手段,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要抓手,是强化社会共治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实践;二要深刻把握互查互助工作紧迫性,积极应对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熟悉法律法规、团队化运作、追求高额赔偿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提示早改正,推动食品经营单位采取措施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三要充分理解互查互助工作的关联性,加强食品经营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倡导和实践互查互助工作,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会后,新发镇食安办、涛城镇食安办组织14家食品经营单位交叉开展“2+N+2”模式互查互助。主要检查了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管理、场所环境布局,进货查验、散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经营等食品经营情况,并现场记录《食品经营“2+N+2”互查互助检查结果表》,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经营主体自查自纠问题项,帮助当场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及时整改提升,并通过实地复查、拍照对比等方式完成复核。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统筹部署,探索推动食品经营主体互查互助互评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加强培训宣传,解答互查互助互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食品经营单位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提升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管理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