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26K/202407-00035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2024年关于清理待查收入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0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各相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直接划缴国库”的规定,现对2023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上缴的61笔、合计金额4435750.2元的待查收入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即日起七个工作日。
请各执收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确认相关收入,公告期结束后,对仍没有执收单位确认的待查收入将按规定直接划缴国库。如有异议,请联系郎溪县财政局综合计划管理股,电话:7015957。
特此公告
附:待查收入清理明细表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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