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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6-0008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郎溪县第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6 发布日期: 2024-06-26

关于郎溪县第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6 15:47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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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委员:

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扶持乡镇学校开展寄宿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教体局高度重视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近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城区学位紧张,农村学校生源少,校园空心化严重。农村学校要生存发展必须改变办学思路,农村寄宿制学校能部分解决农村学校生源短缺的问题。梅渚镇定埠中心学校、梅渚镇初级中学、十字镇初级中学、涛城镇中心小学办寄宿制一定程度上起到稳控生源作用。

2019-2020年为定埠中心学校、梅渚初级中学两所学校学生宿舍升级改造,增加空气能热水系统;2021年改造十字中学学生宿舍;2022年改造原涛城初级中学学生宿舍,为涛城镇中心小学学生提供住宿,减缓了涛城镇小学生生源流失;2023年继续为涛城镇中心小学改造学生宿舍,增加淋浴间和消防升级。

二、“两类学校”经费保障到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两类学校”建设的通知》(皖教秘〔2023〕80号)要求,郎溪县注重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向“两类学校”倾斜,农村寄宿制学校按照200元/生(2023年提标300元/生)核拨寄宿生公用经费,乡村小规模学校不足百人按照100人拨款,制定公用经费兜底保障政策,乡村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最低不少于20万元。

三、集团化办学统筹教师调配

一是完善师资长效补充机制。统筹管理城乡教职工编制配置,实行统一的城乡编制标准,每年根据乡村学校办学规模、充分考虑教师年龄、学历、学科结构等情况,科学编制招聘计划,合理补充新教师,以满足乡村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求。2024年,全县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69人,其中25人安排至乡镇学校岗位。二是加大支教帮教力度。以教育集团化办学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学校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校长和教师在全县范围内轮岗交流。通过布局调整、平行流动、交流轮岗、转岗分流、城乡联合、支教帮教走教等形式,竭力缩小学校间师资不均衡状况。针对乡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存在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我县每年均面向全县师资强校遴选十几位专业教师到乡村学校走教支教。三是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每年统筹实施好“国培计划”、省统招项目和县本级培训项目,通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培送教等混合式培训方式,分层次分类别持续对乡村教师进行培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乡镇新入职教师、中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校(园)长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培养,为乡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四、寄宿制学校面临的困难

由于城镇化建设,布局调整,农村寄宿制学校仍面临生源萎缩,逐步停办的境地。毕桥镇毕桥初级中学、凌笪镇初级中学、建平镇南丰初级中学三所寄宿制学校因无学生被迫停办,姚村镇中心学校、飞鲤镇中心学校近几年生源锐减,目前无寄宿学生。

现有农村寄宿制学校运行艰难。学生寄宿需要宿管,学生晚自习需要教师辅导。财政只给学校寄宿生公用经费,但没有政策依据给予人员经费。目前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人员经费属于严禁支出项目。课后服务最新出台的政策也将寄宿制学校晚辅导排除在外。亟待出台寄宿制学校经费收支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现有寄宿学校住宿条件改善、公用经费兜底保障、教育资源倾斜等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全力扶持乡镇学校开展寄宿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

联系单位:郎溪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 70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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