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406-00082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第十一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倪静等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为我县中小学教室装配空调并加以规范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所有民办中小学教室均已安装空调,公办中小学教室安装空调,目前有郎溪中学、郎溪二中、郎溪三中、第四小学、特教学校。实验初中九年级教室已安装空调,计划今年七年级、八年级安排安装。其他公办中小学校存在室小生多、线路及变压器承载能力不足、资金紧缺等条件限制暂未安装空调,要求先安装电风扇等降温设施。
我局已将公办中小学校防暑降温工作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及生均公用经费等多方筹措资金,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分校、分年度安装教室空调并对已安装空调的学校督促进行规范管理,逐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感谢对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关注
联系单位:郎溪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 7031013
2024年6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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