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406-0008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24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
黄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室安装空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所有民办中小学教室均已安装空调,公办中小学教室安装空调,目前有郎溪中学、郎溪二中、郎溪三中、第四小学、特教学校。实验初中九年级教室已安装空调,计划今年七年级、八年级安排安装。其他公办中小学校存在室小生多、线路及变压器承载能力不足、资金紧缺等条件限制暂未安装空调,要求先安装电风扇等降温设施。
我局已将公办中小学校防暑降温工作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及生均公用经费等多方筹措资金,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分校、分年度安装教室空调,逐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联系单位:郎溪县教体局
联系电话: 7031006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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