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722566392066Q/202405-00014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部门负责人: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公车中心主任王宜民同志解读】《郎溪县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近日,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郎溪县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暂行办法》(郎行管〔2024〕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指出党政机关公车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党政机关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为确保郎溪县公务用车加油卡规范、有序管理,严格管控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备,为单位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更好的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我县公务用车管理,统一明确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规范,需要制定《郎溪县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明确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的要求、公务用车加油卡规范制度,确保不随意使用加油卡,降低公务用车使用能耗,避免违规使用油卡行为。
三、起草过程
2024年2月,收到县纪委关于公务用车加油卡专项督查通知后,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一)成立办法编制小组
由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纪委机关、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
(二)梳理相关政策文件
2024年3月,收集国家和省市内出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公务用车工作实际,详细梳理相关制度文件。标准起草小组多次调研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规范,查看相关记录。
(三)形成标准草案
在梳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调研工作成果,经标准起草小组讨论后确定标准编写基本框架。根据标准框架,完善标准条款内容。根据相关建议和意见,并经反复修改,形成了标准草案。通过多次研讨,标准编制工作小组反复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
2024年3月,在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标准起草组进行核实、调研和讨论,据此修改完善办法并形成标准送审稿。
(五)会议讨论、文件印发
5月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席会议研究并通过,5月6日三家单位联合印发执行。
四、工作目标
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起草单位将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通过举办集体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标准宣贯。促进各单位开展办法实施宣贯,提高办法在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五、主要内容
1.制定依据。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2.适用范围。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郎溪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3.管理原则。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一账、对号定点”管理。
“一卡”指每辆公务车只能办理一张加油卡。
“一账”指每辆公务车必须建立独立的加油管理台账。
“对号”指必须按加油卡内对应的车牌号码加油
“定点”指各单位要选择郎溪县定点加油供应商的加油网点办理加油卡开卡、充值和结算等业务。在定点加油供应商的任一加油站均可加油。
4.相关部门责任。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县纪检、财政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定点加油和油卡使用情况、是否一车一卡、是否现金加油、是否主卡加油、审批流程是否规范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加油卡,弄虚作假以及其他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其他事项。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一账”管理制度,自觉细化、制定本单位公务车加油卡管理制度,严禁一车多卡或多车一卡,严禁公卡私用。
驾驶员不得使用现金加油,不得将加油卡用于兑换现金、换购物品、个人积分,不得虚假挂失或恶意使用伪卡。
六、创新举措
一是通过压实管理责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三是通过常态化开展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七、保障措施
(一)调查研究,为《办法》推行夯实基础。通过与上级主管部分沟通、临近县市交流,查阅相关文献,为工作做好准备。
(二)多措并举,发挥多部门联合作用。从纪委纪律督察出发、从财政财务审核出发、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公务用车日常监管出发,多角度、深层次研讨《办法》的出台。
(三)实事求是,结合本地实际。在《办法》出台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我县公务用车使用需求,尚待完善之处尽可能落实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细节。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郎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解读人:党组成员、公车中心主任王宜民
咨询服务电话:0563-22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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