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农村危房改造 |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 号);
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24〕131号);
3.关于印发《郎溪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郎建〔2022〕187号)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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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主要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的,补助农户不低于3万元;修缮加固的,补助农户不低于1万元 |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竣工验收后30日内。 |
村镇建设科:
0563-7016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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