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766868479L/202404-00069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新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2024年4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18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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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市监处罚〔2024〕123号 |
许生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许生发 |
92341821MA2T24KR7J |
许生发 |
当事人经营的“川缘红”牌香辣红油(凉拌菜)(生产日期:2022.06.15,保质期:18个月,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没收涉案的7瓶“川缘红”牌香辣红油(凉拌菜) 罚款2000元。 。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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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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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郎市监处罚〔2024〕135号 |
郎溪县金路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金路超市 |
92341821MA2RF5QB6N |
王金芳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违法所得5元;2.没收3袋“情人结”儿时锅巴(生产日期:2023.06.01,保质期:9个月);3.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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