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766868479L/202403-00147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新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2024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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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郎市监处罚〔2023〕279号 |
郎溪县聚茗阁茶行(林红英)经营含有虚假内容的标签的食品、购进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郎溪县聚茗阁茶行 |
92341821MA2URHD20M |
林红英 |
经营含有虚假内容的标签的食品、购进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警告;2.罚款5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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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郎市监处罚〔2024〕101号 |
郎溪县毕桥镇朝霞大酒店(黄朝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毕桥镇朝霞大酒店 |
92341821MA2QRW5L2Q |
黄朝霞 |
当事人经营的“雪花啤酒”牌醇香啤酒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2日,保质期270天,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涉案的8瓶“雪花啤酒”牌醇香啤酒; 2、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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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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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郎市监处罚〔2024〕104号 |
徐玉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徐玉宏 |
92341821MA2P4Q6B49 |
徐玉宏 |
“Q仔小丸子(Q仔面)(藤椒味)”(生产日期2023年7月1日,保质期180天,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涉案的0.46千克Q仔小丸子(Q仔面)(藤椒味); 2、罚款140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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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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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郎市监处罚〔2024〕57号 |
郎溪县达成日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达成日杂(李世华) |
92341821MA2TNEHD5P |
李世华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皇厨牌一级生粉玉米淀粉11袋。 二、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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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郎市监处罚〔2024〕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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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好惠吃零食店(邹进)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好惠吃零食店(邹进) |
92341821MA8PPYTH7X |
邹进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非法财务,罚款/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猪皮晶(山椒味)5袋、油炸方便面(合味道)7盒; 二、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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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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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郎市监处罚〔2024〕96号 |
郎溪县任义食品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郎溪县任义食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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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祥林 |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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