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33C/202403-00193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十字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2024年3月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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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郎市监处罚〔2024〕134号 |
郎溪县大胖食品商行(万纪鑫)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购进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郎溪县大胖食品商行 |
92341821MA8NWBEP05 |
万纪鑫 |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购进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5元;3.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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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郎市监处罚〔2024〕120号 |
郎溪县姚村乡草街糕饼坊(谢祥)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
郎溪县姚村乡草街糕饼坊 |
92341821MA2QRRAW0H |
谢祥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
一、没收4包“祥记 精制黑麻酥糖”; 二、罚款5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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