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郎溪县政府网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郎溪县文旅局未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特此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