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76R/202412-00071 |
组配分类: | 创业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 | 毕桥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创业补贴申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2-26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宣人社秘〔2019〕281号)。
二、政策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5000元
四、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泾县参保),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五、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取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返乡创业农民工证明》(创业农民工提供);
4.《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如能在系统中查询,可不提供。)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郎溪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郎溪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拨付至申请人所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地点(方式)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大岩路10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十、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电话、邮寄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63-7026692
11.监督投诉渠道
0563-7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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