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401-00020 |
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2024年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分配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
一、资金来源
1、生均定额拨款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06号),郎溪县提前下达,中央2027.3万元,省级405.5万元,合计2432.8万元。县配套100万元按照年初预算从支付平台下达各校。另下达规范民办教育奖补143.6万元。
2、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学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940元,特教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取暖费每生每学年25元,寄宿生补助公用经费每生每学年300元。
二、拨款原则
县级财政、教体局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县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的原则对公用经费拨款可以兼顾统筹,经研究决定:生源较为充足学校按小学每学年745元、初中965元拨款;民办学校有学籍在校生补助按小学每学年720元、初中940元拨款;生源较少不足百人小学,保底兜底每年不少于15万元;生源较少的中心学校,保底兜底每年不少于30万元。综合奖补资金143.6万元,统筹分配到公办中小学,纳入公用经费管理,不得用于人员、基建和偿还债务。
三、拨款方式
根据资金来源及财政要求一次性拨款到校,本次拨款合计2576.4万元,其中中央公用经费2027.3万元、省级公用经费405.5万元、规范民办教育奖补143.6万元。年末清算资金再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公用经费直接由财政局直接拨款到各公办中小学校支付平台。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因直接打卡补助学生家长,由县教体局统一实施,公用经费直接拨款到县教体局。
四、拨款审批
计财科牵头拟定分配方案,基教科提供学生数及学籍变动情况,根据学生数拟定初步资金分配方案提交局党工委会议研定报县财政局核拨。
五、过程监控
教体局根据各校在校学生变动情况,结合中央资金平台使用进度,经局领导上会研究,报财政部门适度调整。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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