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682621B/202401-00028 |
组配分类: | 土地供应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郎溪景瑞风电场项目用地供应计划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有关规定,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社会公开郎溪景瑞风电场项目用地供应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该宗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面积为1.0027公顷(计15亩),供地编号为协议341821(2024)1号,地块位于凌笪镇汤桥村、双庙村、王桥村、岗南村、凌笪村、独山村(详见附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含11 台风力发电机组及1座风电升压站,共12处,共计1.0027公顷,其中风电升压站规划范围为5121平方米,单组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式变压器规划范围为446平方米。
土地使用强度:该项目分为分为风力发电机组用地和升压站用地两个部分,其中 11块地为风机用地,单台风机用地均为446平方米,共4906 平方米。仅用于发电风机及配套设施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不做控制,建筑高度不大于270米。升压站地块用地面积512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详见附件)
二、公告时限
本公告在2024年2月3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意向用地。
地 址:郎溪县郎步街道学后北路117号
单 位: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股406室)
联系电话:0563-7012003
联 系 人:肖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营许可资质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确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
2.建设要求。受让人应按照《郎溪县2023-73号地块规划条件和要求》(郎自然资规字[2023]78号)进行开发建设。
附件:《郎溪县2023-73号地块规划条件和要求》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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