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310-00026 |
组配分类: | 安全制度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建平镇中心小学安管理全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
一、校行政人员有责任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将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层层落实、贯彻到位,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必须具备安全第一的意识,杜绝一切校内安全事故,主动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
三、午间值日教师应严守岗位,杜绝午间无序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三、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应利用晨读、班会等时间常常提醒学生以下注意事项:
1、不准购买、携带具有危险性的玩具。
2、上下课应有序进出教室,不准起哄拥挤,推拉他人。
3、课间时间不得相互追逐,攀爬栏杆;不乱投、乱扔石块。休息时间自我伤害自行负责;伤害他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5、上学、放学路上,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途经水边不戏水。
四、学生在上课时间内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应由当堂任课教室负责处理。因教师擅离岗位出现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负相应责任。课间时间出现学生安全事故,由该学生班主任负责处理。
五、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师生在校园内骑车。
六、门卫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关门、开门,杜绝校外无事人员进入校内。上课期间,来访人员一律填写来访事由。
七、行政值日人员每日早晨安排值日学生督察清点各班人数。各班班主任每日对照点名册,检查本班学生到校情况,必要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八、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精心组织,并报学校向主管部门申请方可。
九、室外活动,教师应事先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十、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应加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其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并掌握学生就餐、交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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