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26K/202303-00065 |
组配分类: | 本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郎溪县 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郎溪县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度中央下达我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均为直达资金。该项资金用一是用于支持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二是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三是用以支持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增强金融普惠性,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以《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实施中央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财金〔2021〕96号)相关要求为准)。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2年度下达我县10万元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已全部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出。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度下达我县10万元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在2022年预算年度按程序拨付使用。
该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认真对照区域绩效目标,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度下达我县10万元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充分用于支持我县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增强金融普惠性,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额为5009万元,上年发放总额为4701万元,增长率6.55%;2022年贷款实际收回额6252万,当年贷款应收回额6252万,回收率100%;2022年实际拨付贴息资金440.6万元,当年应拨付贴息资金440.6万元,拨付率100%;截至2022年12月末,地方配套资金结余215.16万元;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季度报表计算反映,我县创业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为4.71倍;有网点乡镇数量平均值9个,乡镇总数9,覆盖率100%;根据银行报来个人创业者满意度,取平均值,满意度为95%;根据银行报来小微企业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度下达我县10万元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在资金管理使用中严格履行上级财政部门规定,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均能较好实现,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形。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度下达我县10万元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已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上报,自评结果拟应用于下年度上级专项资金下达额度分配,该项资金的公开由省财政厅统一进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2年度下达我县10万元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未涉及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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