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999T/202312-00014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13 | 发布日期: | 2023-12-13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 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郎农(动监)罚〔2023〕16号 |
郎溪县宠与某宠物店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
郎溪县宠与某宠物店 |
92341821MA8Q6RG700 |
宗某坤 |
2023年10月16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门店开展执法检查,在门店冰箱内发现“卫佳伍”、“妙三多”2种疫苗,检查经营台账,发现当事人已为顾客的宠物接种疫苗,该行为属于动物诊疗活动,其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当事人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违法所得合计160元。 |
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陆拾元整(¥160.00元); 2.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 |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或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