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311-00104 |
组配分类: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3年11月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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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监处罚〔2023〕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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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毕桥镇十井村卫生室存放过期的药品案 |
郎溪县毕桥镇十井村卫生室 |
PDY00074-834252212D6001 |
方述民 |
郎溪县毕桥镇十井村卫生室存放过期的医用氧 |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1、没收过期的医用氧;2、处1万元罚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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