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307-00050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7-28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郎交办函〔2023〕15号
关于郎溪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洪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新一轮公交运输一体化改革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我县公交开始于2017年7月运营,分城乡公交和城市公交两级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公交由郎溪客运总站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竞得特许经营权,由客运总站注册的“郎溪县公共公交有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2020年以来,企业处于亏损并逐年加剧,因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导致我县公交运营不稳定。
当前我局已牵头制定新一轮城乡公交的改革方案,并已报县委县政府研究讨论,待县委县政府研究讨论通过后,将立刻启动新一轮公交改革。解决当前公交客座率不高问题,从而节约运营成本;增加班次密度,提高公交到站准点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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