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999T/202405-00003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郎溪县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及监督方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06 | 发布日期: | 2024-05-06 |
一、承办机构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
年出栏达到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三、申请条件
在养殖环节生猪死亡并且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补贴标准。
养殖环节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生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生猪),每头补助8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元,省级和地方财政各承担15元。
五、申报材料
(1)生猪无害化处理现场拍摄的照片;
(2)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
(3)提供无害化处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一卡通”存折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农户编码 ;
六、服务流程
1、畜禽报收:由规模养殖户通过“安徽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线上报收(拍照死畜数量)2、畜禽收集:由镇(街道)兽医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动物数量,确认无误后同意通过报收单具形成收集单号3、收集入库:根据收集单号将病死畜收集入库,拍照核对种类、数量,形成畜禽处理单号4、畜禽处理:根据处理单号实施畜禽无害化处理包括深埋、化制等,拍照核对种类、数量。
七、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县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63-7021941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103室
十、监督渠道:监督电话:0563-7016105;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写字楼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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