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9159667/202306-00065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 | 文号: | (郎)应急罚〔2023〕执-3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01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被处罚单位:安徽赛工环境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郎溪县伍牙山路与营盘路交叉路
邮政编码:2421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龙
职务:总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2名工人(石*祥 ,陈*义) 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现场照片;调查询问笔录3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并参考《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决定给予人民币 24000元(贰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缴至郎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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