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9159667/202306-00057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对郎溪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30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戴世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比照郎溪经济开发区做法继续向十字园区派驻应急分局事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关于省级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和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方案的批示精神,2021年8月19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精神,明确“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十字园区原有工作人员原则上保持不变,十字镇按工作需要增派力量,管理上由十字镇牵头,会同郎溪经济开发区共同负责,避免工作脱节。”2022年4月14日,经县委编委会研究,撤销十字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所,核减相关人员编制。一年过渡期结束后,我局仍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对接联系十字园区应急管理工作。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考虑进一步加强十字园区安全管理工作确有必要,现明确一位分管领导专门联系十字园区,同时明确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希望在县应急局、十字镇政府和十字园区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提升十字园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十字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感谢您对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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