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999T/202305-00059 |
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5-18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局属有关单位,各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打造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和主推技术示范展示样板,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机农艺融合、数字农业等方面,结合农业主导产业或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遴选有一定规模、有引领性综合配套技术、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可持续运行发展机制的县级基地,向社会公开遴选3个基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郎溪县境内,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报单位向郎溪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评选,择优遴选3-4个基地,提交的名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郎溪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统一竖立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从认定为基地起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或最少至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
3.基地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基地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5.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基地建设,制定三年建设总方案和每一年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2.明确基地负责人和技术指导专家,规范基地管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3.每个示范基地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能够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
4.每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 4 项,明确专人对每一项技术的试验示范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5.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每年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6.基地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基地试验示范所需购买的农药、化肥、种子、饲料及试验所需设施等物资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承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场观摩培训,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六、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1.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包括基地面积、基础设施、农机设备、技术团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资金预算等基本信息);
2.基地负责人、技术指导专家信息及基地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对接材料;
3.基地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及当年的实施方案;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示范基地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农产品质量认证复印件、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基地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机类基地申报 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肖雅婷 0563-7021709
种植类基地申报 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汪浩 0563-7021357
畜牧类基地申报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赵华宝 0563-7021941
其它类基地申报 科教与市场信息股
陈大鹏 0563-7022404
附件1:2023年郎溪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材料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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