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306-00001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乡镇街道审批执法事项及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 文号: | 郎政秘〔2023〕23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01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依法厘清县直有关部门与乡镇街道权责边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和《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的通知》(郎政秘〔2023〕15号),结合实际,制定《郎溪县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郎溪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郎溪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并经县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本清单公布后,《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镇级(街道)权责清单及配合事项清单(2022年本)的通知》(郎政秘〔2022〕20号)即行废止。
附件:1-2.郎溪县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
3-4.郎溪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5.郎溪县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
郎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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