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0Q15978Y/202504-00002 |
组配分类: |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局)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名称: | 郎溪县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和职责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02 | 发布日期: | 2025-04-02 |
一、组织机构
县政府统一领导本县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成立县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全县境内或我县公民在省外、境外突发的旅游公共事件;
(2)确定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职责及其分工;
(3)制定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处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相关地方和部门组织实施;
(4)决定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
(5)根据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等级,必要时决定派出县应急事件处理工作组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涉及全县发生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及时做好突发旅游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县应急指挥部的决策等工作,负责处理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适时报道发布突发旅游公共应急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正确引导舆论,进行客观正面的报道。
(3)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突发旅游公共事件旅游团组中有关涉外、涉侨、涉港澳台人员的处理事项,负责出国(境)旅游团组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时需要协调帮助的有关事项及时向省、市文旅部门通报情况。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突发旅游公共事件时现场治安秩序的维护,及时协助旅游行政部门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置、控制和避免事件扩大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处置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处置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车辆和人员迅速抵离目的地。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旅游公共事件时交通的及时畅通和因水上交通事故导致突发旅游公共事件的调查处理;对标有应急救援标志的车辆通过县内各收费站、卡时,应优先或免费放行,协助卫生部门对乘坐水运交通工具的旅游者进行卫生检疫、查验工作。
(6)县卫健委负责组织突发旅游公共事件时伤病旅游者的紧急救治,组织调查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病原因,并及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调查中毒疾病的发病原因,并及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