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301-0004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关于印发《郎溪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1-24 | 发布日期: | 2023-01-24 |
郎交办〔2023〕7号
郎溪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交法宣﹝2023﹞5号)和《关于印发<郎溪县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通知》(郎法宣﹝2023﹞1号)精神,结合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速推进法治宣城建设。
二、活动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1.组织开展集中学法
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学习方式:继续延续“阳历年开年学法,农历年开年考法”的模式,采取机关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领导干部上法治课与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系统学习。(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组织开展网上考法及线下集中考法
组织参加市司法局于2023年1月28日开展的网上集中考法活动。(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参加人员:本单位有公务员编制的人员)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线下集中考法,时间:2023年1月28日9:30,地点:交运局3楼3号会议室,请各单位于1月18日之前上报参考人员名单。(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参加人员:交运局全体干部职工)
3.组织参加“新年学法微活动”
组织工作人员关注“宛陵普法”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抢红包等活动。(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积极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作用,围绕2023年春运等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5.组织开展专题学法
根据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核查工作要求,开展执法大讲堂等法治学习交流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利用网络平台等开展学习、考试。(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6.积极组织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其他活动。(责任部门: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是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举措,各单位要将“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新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以“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法送法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
3.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加大“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同营造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请局属各单位于2月1日前将“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至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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