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303-00095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3年郎溪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强制结果(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强制措施) |
1 |
郎市监处罚〔2023〕10号 |
郭学军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郭学军 |
92341821MA2NYL821U |
郭学军 |
2023年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郎溪县十字镇皖南十字商贸城4幢102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化妆品待售区发现1盒标称广州爱莉(国际)集团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FASHIONBROW”牌持久防汗眉粉眉膏盒,外包装标注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269、限用日期见标示:2022.06.18、净含量:5g等字样,上述化妆品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期限。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化妆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文号:郎市监强制〔2023〕10号],并于当日立案调查。 |
罚款、没收违法财物。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24 |
扣押 |
2 |
郎市监处罚〔2023〕9号 |
易向前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易向前 |
92341821MA2QTD4DXT |
易向前 |
2023年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水鸣教育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化妆品待售区发现2瓶“裂可宁”牌手足冻裂护理霜,其瓶身标注有:粤妆20161504、限期2021/04/01、净含量:80克等字样,上述化妆品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期限。 |
罚款、没收违法财物。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中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6 |
扣押 |
3 |
郎市监处罚〔2023〕21号 |
张小平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张小平 |
92341821MA2P1CX36U |
张小平 |
2023年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郎溪县十字镇水鸣商业街96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其化妆品待售区发现8瓶标称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宝”牌SOD滋润霜,外包装标注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京妆20160020、限期使用日期:20220827、净含量:50g等字样,上述化妆品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期限。 |
罚款、没收违法财物。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中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6 |
扣押 |
4 |
郎市监处罚〔2023〕22号 |
郎溪县足印鞋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郎溪县足印鞋店 |
92341821MA8P4Y7K71 |
王保健 |
2023年1月9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郎溪县足印鞋店位于郎溪县十字镇宏业商城1#楼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进门左手处靠墙位置摆放有鞋类销售货架,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鞋类产品,执法人员在其中发现有2双同款童鞋(鞋码分别为32码和36码)的鞋身标有图案与“耐克”注册商标近似。 |
罚款、没收违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履行中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7 |
扣押 |
5 |
郎市监处罚〔2023〕11号 |
郎溪县好运来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好运来超市 |
92341821MA2NUHNF0Q |
晏再凤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15盒纳爱斯牌牙膏; 2.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9 |
扣押 |
6 |
郎市监处罚〔2023〕12号 |
郎溪县姚村乡陈光英便利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姚村乡陈光英便利店 |
92341821MA2QTDH22M |
陈光英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5瓶“隆力奇Kids”婴儿多效润肤乳; 2.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9 |
扣押 |
7 |
郎市监处罚〔2023〕13号 |
王紧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王紧林 |
92341821MA2QRF5Y25 |
王紧林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5袋“魏氏庄园”玉米味软糖; 2.罚款1000元。 |
主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9 |
扣押 |
8 |
郎市监处罚〔2023〕28号 |
郎溪县飞鲤镇国银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飞鲤镇国银超市 |
92341821MA2NXCAJ3C |
杨国银 |
2023年1月1日,我局接到安徽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编号:1341821002023010139736358),投诉人陈科投诉其在郎溪县飞鲤镇国银超市购买的江小白蜜桃味高粱酒已经过期。2023年1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就12315平台投诉事项前往郎溪县飞鲤镇国银超市开展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发现有12瓶标称重庆江记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江小白蜜桃味高粱酒,瓶盖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瓶身标签标注保质期24个月,截至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已超过保质期,上述江小白蜜桃味高粱酒与其他食品摆放在一起进行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自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8 |
扣押 |
9 |
郎市监处罚〔2023〕29号 |
郎溪县飞鲤镇丰源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飞鲤镇丰源超市 |
92341821MA2NUXRY5F |
周玉珍 |
2023年1月10日,我局开展双节打假交叉互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1瓶“OLAY玉兰油”牌乳液透亮洁面乳,标注生产批号:932903866C,标注生产许可:粤妆20160024,标注限期使用日期:2022年11月25日;另发现有2瓶“彩茗”牌脲素霜,标注生产批号:CMYQ0820,标注生产许可:鲁妆20170026,标注限期使用日期:2022年08月19日。截止本局检查当日,上述化妆品均已超过限用日期。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自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8 |
扣押 |
10 |
郎市监处罚〔2023〕30号 |
郎溪县飞鲤镇双子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飞鲤镇双子超市 |
92341821MA2QQ24E16 |
李德胜 |
2023年1月10日,我局开展双节打假交叉互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1瓶“妮维雅”牌丝润深层洁面乳,标注生产批号:82245929A,标注生产许可:沪妆20160022,标注限期使用日期:2021年5月29日。截至本局检查当日,上述化妆品已超过限用日期。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自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8 |
扣押 |
11 |
郎市监处罚〔2023〕43号 |
郎溪县飞鲤镇开心宝贝婴幼儿用品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郎溪县飞鲤镇开心宝贝婴幼儿用品店 |
92341821MA2QQ86Q90 |
魏光虎 |
2023年1月10日,我局开展双节打假交叉互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4双儿童鞋在售,鞋身印有“三条纹”、“四叶草及abidas”图案,与阿迪达斯有限公司持有的“adidas”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自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9 |
扣押 |
12 |
郎市监处罚〔2023〕33号 |
郎溪县新发镇文兰商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新发镇文兰商场 |
92341821MA2Q8C772F |
季文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 |
主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
扣押 |
13 |
郎市监处罚[2023] 44号 |
郎溪县十字镇程斌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郎溪县十字镇程斌商行 |
92341821MA2QT22B04 |
程斌 |
2021年11月至12月份,当事人通过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物流公司)以货到付款的方式从夏剑峰处购进多种侵犯“五粮液”、“剑南春”、“梦之蓝”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在其店内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尚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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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
扣押 |
14 |
郎市监处罚〔202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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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新一佳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新一佳超市 |
92341821MA2U58HG6H |
刘庆 |
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构成经营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中华儿童防蛀牙膏3盒; 二、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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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11 |
扣押并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中华儿童防蛀牙膏3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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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郎市监处罚〔202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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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四季盛世超市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四季盛世超市 |
92341821MA2NUUY46M
|
李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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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构成经营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彩茗®脲素霜1盒; 二、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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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11 |
扣押并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彩茗®脲素霜1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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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郎市监处罚〔2023〕15号 |
郎溪县阿平便利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郎溪县阿平便利店 |
92341821MA8LA35H4X |
董福平 |
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江小白蜜桃味高粱酒”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江小白蜜桃味高粱酒”1瓶。 二、罚款4000元; 三、没收违法所得6元。 |
2023年3月13日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13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江小白蜜桃味高粱酒”1瓶。 |
17 |
郎市监处罚〔2023〕17号 |
郎溪县桂芬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郎溪县桂芬超市 |
92341821MA2QRAT70A |
张桂芬 |
当事人提供的涉案产品进货相关票据信息不完整,且未如实记录该产品进货销售台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之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7袋。 三、罚款2000元。 |
2023年3月13日履行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13 |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牌香辣牛肉面7袋。 |
18 |
郎市监处罚〔2023〕37号 |
郎溪县梁金义食杂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郎溪县梁金义食杂店 |
92341821MA2QQ3QL15 |
王庆云 |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老杨香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采购食品未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罐香菜; 3.罚款2000元。 |
主动履行,2023年3月27日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
扣押超过保质期的1罐香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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