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212-00004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文号: | 郎政秘〔2022〕99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日期: | 2022-12-02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皖政〔2022〕73号)和省委编办《关于衔接落实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2〕75号)要求,对照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统筹制定的指导目录,结合本地实际,县政府对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
现将新修订的《郎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郎溪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2年版)》《郎溪县县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郎溪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在县政府及各部门信息公开网页公布)。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责任,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与清单调整工作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2022年本目录公布后,《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县镇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及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修订本)的通知》(郎政秘〔2021〕40号)即行废止。
附件:1. 郎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 郎溪县县级政府权责清单(2022年版)
3. 郎溪县县镇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4-1. 郎溪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清单(2022年版)
4-2. 郎溪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取消事项清单(2022年版)
4-3. 郎溪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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